医师资格考试(中医类别)南阳考点办公室
2019年南阳考点(中医类别)医师资格考试
考生现场确认通知
各位考生:
根据河南考区南阳考点工作安排,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定于2月15日—2月26日在南阳考点(中医类别)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及考官培训考试基地(地址:南阳市医圣祠西隔墙老张仲景医院)进行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审核时间
上午7:30-12:30 下午 2:00—6:00
二、县市区日程:
序号 | 县市区 | 日期 |
1 | 市直、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| 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 |
2 | 方城县、官庄工区 | 2019年2月16日星期六 |
3 | 西峡县、淅川县 | 2019年2月17日星期日 |
4 | 唐河县 | 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|
5 | 镇平县、社旗县 | 2019年2月19日星期二 |
6 | 邓州市 |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|
7 | 宛城区 | 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 |
8 | 内乡县、南召县、鸭河工区 | 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 |
9 | 卧龙区 | 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|
10 | 桐柏县、新野县 | 2019年2月24日星期日 |
11 |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高新区、处理遗留 |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 |
12 | 处理遗留、整理考生材料 | 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 |
三、审核流程:报名成功通知单→现场审核考生资料→通过后生成报名编号→打印审核表→签字确认→录取指纹→集中照相。
四、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:
一、直接报考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
(一)毕业证书原件(或《中医师承、确有专长证书》原件,限郑州、南阳)、中专学历认证报告原件,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为在线认证报告,但要在有效期内。
(二)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
(三)毕业证书复印件(或《中医师承、确有专长证书》复印件,限郑州、南阳)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。身份证复印件(盖医疗机构章,下同)
二、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报考执业医师
(一)毕业证书原件
(二)助理资格证书原件、助理执业证书原件
(三)中专学历认证报告原件,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为在线认证报告,但要在有效期内。
(四)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
(五)毕业证书复印件、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、助理资格证书复印件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直接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
(一)毕业证书原件
(二)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为在线认证报告,但要在有效期内。
(三)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,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证书(含博士学位)原件。
(四)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
(五)毕业证书复印件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
四、应届研究生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
(一)第一学历证书原件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
(二)学生证原件
(三)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9年毕业的证明。
(四)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
(六)学生证复印件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
五、个体诊所从业人员中医类别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
(一)毕业证书原件
(二)助理资格证书原件、助理执业证书原件
(三)中专学历认证报告原件,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为在线认证报告,但要在有效期内。
(四)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
(五)毕业证书复印件、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、助理资格证书复印件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报告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(六)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复印件(非中医类别诊所必须有
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)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(含一级)医疗机构的考生,需提交试用机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复印件,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位置。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疗机构的,不需提交。
(二)所有材料凡未注明复印件者,均要求原件。
(三)2019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复核为一次性工作,凡因专业报错、类别表错、级别报错、关键信息不一致(姓名、专业、身份证号)、注册年限不足、资料不全等原因退回,一概不予重新提交复核。凡因毕业证问题(假毕业证、无效毕业证)退回的资料,考生存有疑问的,可告知考生在3月22、23日至考区审核现场持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申请复核。
(四)试用证明的章为机构公章,不认可部门章(如医院办公室、医务处等)。
(五)毕业证原件照片加固钉牢,以免丢失,丢失概不负责;
(六)提供所有复印件均需盖章。
2019年2月13日
附件3:
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
报名编号: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|||||||||
民族 | 所学专业 | 医学学历 | |||||||||
取得学历 年 月 |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| ||||||||||
报考类别 | |||||||||||
试用机构 | 名称 | ||||||||||
地址 | 邮编 | ||||||||||
登记号 | 法定代表人 | ||||||||||
试用起止时间 | ( )年( )月至( )年( )月 | ||||||||||
主要试用岗位(科室) | 岗位(科室) 名称 | 带教老师评价 |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| 带教老师签字 | |||||||
合格 | 不合格 | ||||||||||
试用机构考核意见 | 合格 ( ) 不合格( ) 单位法人代表/法定代表人签字: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注: | 1.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,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,本表缺项、涂改无效。 2.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、基本技能、医患关系、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,并在相应栏目划“√”。 3.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。 4.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,可另附页。 |
附件4:
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
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:
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:
姓名 | 性 别 | 民 族 | |||||||||
医学学历 | 所学专业 | 取得学历 年 月 | |||||||||
报考类别 |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| ||||||||||
工作机构 | 名称 | ||||||||||
地址 | 邮编 | ||||||||||
登记号 | 法定代表人 | ||||||||||
工作起止时间 | ( )年( )月至( )年( )月 | ||||||||||
主要工作岗位(科室) | 岗位(科室) 名称 | 带教老师评价 |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| 带教老师签字 | |||||||
合格 | 不合格 | ||||||||||
工作机构考核意见 | 合格 ( ) 不合格( ) 单位法人代表/法定代表人签字: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注: | 1.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,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,本表缺项、涂改无效。 2.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、基本技能、医患关系、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,并在相应栏目划“√”。 3.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。 4.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,可另附页。 |